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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供销社组织召开贯彻落实两个《办法》宣讲会

  • 时间:201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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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大竹县供销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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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暨预防职务犯罪的认识,认真贯彻好《达州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与执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达州市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11月12日上午,大竹县供销社组织召开贯彻落实两个《办法》宣讲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基层企业党政负责人共计5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邀请了大竹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徐相文同志做廉政教育宣讲。

  徐局长从“两个责任”的主要内涵,现阶段如何落实“两个责任”,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载体以及“一案双查”的具体内涵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讲解,并通过列举案例的方式,对当前存在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经济类违纪、干部作风、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

  徐局长指出,全体党员干部要以贯彻落实两个《办法》为契机,深刻认识和准确理解其内涵,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意识,做到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精神家园;做到称职工作,秉公用权;做到保持清正廉洁,一身正气;做到认清形势,加强修养;做到明道理、记箴言,确保思想上纯洁、信念上坚定、行动上自觉。

  县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徐继祥同志结合供销社实际,就落实好两个《办法》作了要求:一是抓好学习教育,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二是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预防犯罪工作机制。三是注重搞好结合,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把贯彻落实两个《办法》工作与供销社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一并部署、一并落实,大力提高为农服务的能力,努力将供销社打造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力争为建设“繁荣时尚美丽和谐大竹”做出更大的贡献。